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吉顺电器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82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282民初5491号
案号
(2019)浙0282执53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慈溪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宁波吉顺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6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止的利息21 054元及自2018年10月21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日止以借款本金396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8.25‰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宁波冰雪电器有限公司、戚峰、岑建光、王春芬、岑叶青、岑松其、岑能丽对上述判决确定的被告宁波吉顺电器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波吉顺电器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9-10-24
发布时间
2019-1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春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2698227070X
登记机关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海熙路5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