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洪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6********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26民初1118号
案号
(2021)浙0326执15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李洪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沈世军借款本金 5 5 2 0 0元及利息(从 2 0 2 0年 2月 2 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4-28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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