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坤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228********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603刑初269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11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安坤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交)。(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未追回的赃款、赃物予以继续追缴返还被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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