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特木尔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921********5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2921民初1467号 |
案号 |
(2021)内2921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特木尔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俞辉的借款本金127500元及利息40800元,合计168300元(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127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止)。以127500元本金为基准,按月利率2%,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俞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1元,由被告特木尔扣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6-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