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2********79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09民初642号 |
案号 |
(2021)渝0109执28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赖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付一洪工程劳务费 181 730 元,并从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款项付清时止,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年利率 6%为限)计付资金占用损失;二、驳回原告付一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934.60 元,减半收取 1967.30 元,由被告赖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