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赖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22********79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渝0109民初642号
案号
(2021)渝0109执28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赖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付一洪工程劳务费 181 730 元,并从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款项付清时止,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年利率 6%为限)计付资金占用损失;二、驳回原告付一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934.60 元,减半收取 1967.30 元,由被告赖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时间
2021-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