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30********8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13民初6944号 |
案号 |
(2021)渝0113执3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区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45 851.74元、截至2020年4月10日的分期手续费3819.22元及截至2020年10月7日的利息2621.57元,共计52 292.53元; 案件受理费1364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黄兵承担(此费原告已垫付,限被告黄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本院预收的案件受理费不作清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