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63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791民初311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8)鲁1791执6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如下协议:一、经双方结算,截止2018年1月31日,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欠原告刘阳明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24万元。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刘阳明本金50万元、于2018年8月1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刘阳明本金30万元、于2018年11月1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刘阳明本金10万元及利息24万元。原告刘阳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逾期未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原告刘阳明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全部下剩欠款本金及利息(以下剩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4.4%计算);二、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争执,此事一次性了结;三、案件受理费15 100元,减半收取计75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 550元,由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5-24
发布时间
2018-07-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1791执633号
立案日期
2018-05-24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15255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红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00756384980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南段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