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63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31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鲁1791执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经双方结算,截止2018年1月31日,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欠原告刘阳明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24万元。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刘阳明本金50万元、于2018年8月1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刘阳明本金30万元、于2018年11月1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刘阳明本金10万元及利息24万元。原告刘阳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逾期未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原告刘阳明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全部下剩欠款本金及利息(以下剩欠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4.4%计算);二、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争执,此事一次性了结;三、案件受理费15 100元,减半收取计75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2 550元,由被告菏泽天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吴斌、袁红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5-24 |
发布时间 |
2018-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鲁1791执633号 |
立案日期 |
2018-05-24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525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红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756384980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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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菏泽市人民路南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