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辛明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30********27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4民初15384号
案号
(2021)沪0114执42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辛明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租金57,574.40元; 二、被告辛明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违约金6,908.93元; 三、被告辛明营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沣邦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2,400元。 如被告未能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6-10
发布时间
2021-06-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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