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蓝海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91民初687号 |
案号 |
(2018)赣0791执8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江西金色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海云偿还原告庄诗平借款本金220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2月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清为止),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888元,减半收取计19944元,由江西金色油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蓝海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6-13 |
发布时间 |
2018-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赣0791执806号 |
立案日期 |
2018-06-13 |
执行法院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199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