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熊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2********3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12刑初479号
案号
(2021)赣0112执7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重银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6日起至2021年10月5日止)二、撤销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2016)赣0112刑初269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熊彬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缓刑执行部分;三、被告人熊彬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连同犯聚众斗殴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四、被告人罗贤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6日起至2021年10月 5日止)五、被告人戴真真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6日起至2021年7月5日止)六、被告人熊乾坤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6日起至2021年7月5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25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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