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中建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886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502民初617号
案号
(2021)川0502执16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中建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泸州市顺广通建材有限公司货款4193242.5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从2019年9月25日起以4193242.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李小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泸州市顺广通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4581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0813元,由被告中建上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小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4078860967Y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27号5号楼3单元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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