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3********0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323民初641号 |
案号 |
(2021)云2323执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牟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云南牟定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黄春茗款项1500000元,款交本院;二、若被告云南牟定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归还原告黄春茗1500000元,则原告黄春茗有权要求被告云南牟定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以1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由被告吕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四、其余双方互不牵扯;五、诉讼费及保全诉讼费14150元,由被告云南牟定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吕明连带承担,限与上述款项同期交本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牟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