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江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43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4民督19号 |
案号 |
(2021)浙1024执14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申请人林江健、周菊芬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给付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借款本金 1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用 2000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至 2020年 12月10日为 13330.79元,利息及律师费用总计以月利率 2%为限);二、被申请人张建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申请费 1202元,由被申请人林江健、周菊芬、张建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