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永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29********3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335民初180号
案号
(2021)川3335执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永昌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李大平材料款人民币66762元以及原告垫付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017.5元。共计人民币6877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塘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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