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盛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2********5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791民初1346号 |
案号 |
(2019)鲁1791执15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曹县盛玛特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十日内向执行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9980000元及相应利息(截止到2017年5月21日利息为432900.70元;2017年5月21日之后直至偿清借款本息之日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二、申请人对处置被申请执行人曹县中信综合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曹县珠江西路路南金帝苑小区、房产证号分别为曹房权证曹城字第2100064213号、第2100064223号、第2100064218号、第2100064283号、第2100064286号、第2100064288号、第2100064296号的房产在7950000元的限额内享有有限受偿权; 三、申请人对处置被申请执行人盛伟、刘淑芬位于曹县青菏南路路西汽车站北侧、房产证号为曹房权证曹城字第2100068741号、第2100068742好的房产在4000000元的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被申请人盛伟、刘淑芬、袁德海、高银敏对被申请执行人曹县盛玛特商贸有限公司所欠申请人的上述第一项债务在20000000元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84277元、公告费390元及执行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1791执1540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20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4129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