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4********0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横民初字第00976号 |
案号 |
(2021)陕0803执恢8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文林、梁帅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借原告蔺怀国人民币4.7万元本金及其利息(计息从2013年1月20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朱广玉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75元,执行费605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