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522********5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兵0901民初424号
案号
(2021)兵0901执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志刚给付原告范又超劳务费77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50000元;余款27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63元,由被告张志刚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被告在给付最后一笔劳务费时一并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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