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522********5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兵0901民初424号 |
案号 |
(2021)兵0901执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志刚给付原告范又超劳务费77000元,于2020年7月31日前给付50000元;余款27000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63元,由被告张志刚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被告在给付最后一笔劳务费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