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符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901********4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穗仲网案字第23237号 |
案号 |
(2021)兵01执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符强立即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9761.04元及借期内利息609.32元; 二、被申请人符强立即偿还申请人违约金2500.00元;三、被申请人符强立即偿还申请人以19761.0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计收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标准,从2018年4月26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暂计至2021年3月10日为6533.00元)四、被申请人符强立即支付申请人仲裁费人民币400.00元;五、被申请人符强立即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以上金额暂计至2021年3月10日为30803.3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