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符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901********4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穗仲网案字第23237号
案号
(2021)兵01执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符强立即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同)19761.04元及借期内利息609.32元; 二、被申请人符强立即偿还申请人违约金2500.00元;三、被申请人符强立即偿还申请人以19761.0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计收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标准,从2018年4月26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暂计至2021年3月10日为6533.00元)四、被申请人符强立即支付申请人仲裁费人民币400.00元;五、被申请人符强立即支付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以上金额暂计至2021年3月10日为30803.3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6-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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