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雷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2********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4民初1028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黄雷鸣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铁路支行偿还尚欠的透支本金人民币213603.89元,并支付暂计至2019年1月1日累计逾欠的透支利息人民币40469.99元、违约金人民币7640.01元(2019年1月1日之后至透支欠款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发生的透支利息、违约金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第二十一条、《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第三条第3款之约定继续计算)。三、被告黄雷鸣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铁路支行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2277.13元。四、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铁路支行对被告黄雷鸣提供用于抵押担保的车辆号牌为桂bab717、车辆品牌为大众牌、车辆型号为svw6451eed、车辆识别代号为lsvxz25n0f2066112、发动机号为l11176的小型普通客车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5410元、公告费560元,两项合计59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黄雷鸣负担并迳付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铁路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