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6********47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305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0305执1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焦敏归还原告张金勇借款33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焦敏支付原告张金勇借款利息40320元及以336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10%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