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焦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6********47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305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0305执1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焦敏归还原告张金勇借款33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焦敏支付原告张金勇借款利息40320元及以336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日起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10%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