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圣亚达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6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5民初1490号 |
案号 |
(2019)冀0925执8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圣亚达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希锋货款50194元及利息(利息以5019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6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7元,由被告河北圣亚达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9-11 |
发布时间 |
2019-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925执80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11 |
执行法院 |
盐山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耀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5721635700Q |
登记机关 |
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山县正港工业开发区国美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