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千品国色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52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305民初1891号 |
案号 |
(2021)豫0305执恢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令被告春魁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借款期限内(2018年6月7日止)被告春魁公司所欠付的利息92万元;二、判令被告春魁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以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三、判令被告国色商贸公司、红牡丹公司、王旭、张乐兴、杨永庆、张文荣、杨亨灿、杨超庆对上述诉讼请求第一、二项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确认原告在其与被告国色商贸公司签订《主债权及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中《不动产登记证明》项下的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判令九位被告承担原告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判令九位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律师费、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及其他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六、本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九位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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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永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7065269596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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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王城大道口世贸大厦A座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