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华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722********82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784民初2627号
案号
(2019)浙0784执43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永康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永康市旭斌不锈钢制品厂、倪华峰归还申请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标的1000000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息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由被执行人永康市高明休闲用品厂、永康市芬丹工具厂、施高明、王银利、陈海华、蒋晓丽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9-10-10
发布时间
2019-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浙0784执4347号
立案日期
2019-10-10
执行法院
永康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0000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