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202********9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23民初763号
案号
(2021)云2323执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牟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向鑫赔偿原告徐定国经济损失20000元,款限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交本院;二、驳回原告徐定国对被告牟定源华木材加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向鑫承担,限与赔偿款同期交本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牟定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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