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英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30********6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09民初1417号 |
案号 |
(2021)渝0109执1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马英炼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伍崇万尚欠借款20 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860元,由马英炼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