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2********03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3民初13598号 |
案号 |
(2021)京0113执39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曹阳偿还借原告田海艳款20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二、被告曹阳给付原告田海艳逾期利息(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按照2020年10月1日当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标准,计自2018年10月8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