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意味乐复合金属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UK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04民初835号 |
案号 |
(2021)粤0704执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佛山市意味乐复合金属厨具制造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清偿货款925034.27元和逾期付款利息(以货款925034.27元为本金,从2020年4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货款清偿之日止)给原告江门市邑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二、被告深圳市健铝金属有限公司对上述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50.34元,由被告佛山市意味乐复合金属厨具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健铝金属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江门市邑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3050.34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佛山市意味乐复合金属厨具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健铝金属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13050.3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MA4UKPXJ4L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官和路28号轧片车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