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蓝波泉喷泉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7665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3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北京蓝波泉喷泉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宁夏元亘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78581.14元,逾期付款利息49189.25元,并按年利率4.25%支付上述工程款自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64元,减半收取计7032元,原告北京蓝波泉喷泉设备有限公司减少诉讼请求数额,退还案件受理费1322元,剩余案件受理费5710元,由被告北京蓝波泉喷泉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樊金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71228826R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立清路7号院7号楼2层18F2-A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