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应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6********5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衢仲金网字第1573号 |
案号 |
(2021)皖8601执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裁决被申请人徐应勇归还申请人上海 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7笔借款到期未还本金合计1719.05 元、借期内利息合计113.25元(21.66+19.28+18.17+16.41-14.17+12.86+10.70)。二、裁决被申请人徐应勇归还申请人上 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合计45.45元,其中:(1) 借据号为1085517263、应还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6月12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206天,逾期违约金为 11.53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未还本 金240.4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 止;(2)借据号为1085517263、应还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的还 款期次,从2020年7月12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176天,逾期违 约金为9.92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未 还本金242.1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 之日止;(3)借据号为1085517263、应还时间为2020年8月 12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145天, 逾期违约金为8.23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 以到期未还本金243.8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至欠款实 际还清之日止;(4)借据号为1085517263、应还时间为2020年9月 12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9月12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 114天,逾期违约金为6.52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 金,以到期未还本金245.5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至欠款 实际还清之日止;(5)借据号为1085517263、应还时间为2020年10 月12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1月4 日,逾期84天,逾期违约金为4.84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 约金,以到期未还本金247.2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 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6)借据号为1085517263、应还时间为 2020年11月12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11月12日至2021 年1月4日,逾期53天,逾期违约金为3.07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未还本金249.0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8.5%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7)借据号为1085517263、应还 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12月12日至 2021年1月4日,逾期23天,逾期违约金为1.34元,2021年1月4日之 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未还本金250.81元为基数,按年利 率8.5%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止 。三、本案受理费30元,由被申请人徐应勇承担。 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被申请人徐应勇在履行本裁决金 钱给付义务时直接支付给申请人上海快升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