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3********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523民初4186号
案号
(2021)浙0523执1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扬尚欠原告陈宝荣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48000元(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5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20年11月6日),被告杨扬于2020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二、被告杨扬于2020年11月15日支付原告陈宝荣实现债权费用12000元;三、如被告杨扬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陈宝荣有权自逾期次日起就30万元未履行部分及利息(以30万元未履行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7月15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款清)、实现债权费用12000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被告范俐敏对本协议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原告陈宝荣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六、案件受理费3305元(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扬、范俐敏负担,于2020年11月15日前直接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7-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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