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921********08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衢仲金网字第1555号 |
案号 |
(2021)皖8601执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裁决被申请人叶艳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金 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3笔借款到期未还本金合计5600元、借 期内利息合计80.17元(40.43+26.17+13.57)。二、裁决被申请人叶艳归还申请人上海快升 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合计223.69元,其中:(1)借据 号为云1088791896、应还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的还款 期次,从2020年6月16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202天,逾期违约金为 87.19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未还本金 1853.5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至欠款实际还清之日 止;(2)借据号为1088791896、应还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的 还款期次,从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172天,逾期 违约金为74.77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到期 未还本金1866.6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至欠款实际还 清之日止;(3)借据号为1088791896、应还时间为2020年8月16 日的还款期次,从2020年8月16日至2021年1月4日,逾期141天, 逾期违约金为61.73元,2021年1月4日之后的逾期违约金,以 到期未还本金1879.8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计算至欠款实际 还清之日止。三、本案受理费49元,由被申请人叶艳承担。 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付,被申请人叶艳在履行本裁决金钱给付义务时 直接支付给申请人上海快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7-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