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汉铭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2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02民初16772号
案号
(2019)京0102执116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玉静、邓泽林、北京汉铭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内对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截至2018年4月13日欠款本息15 064 838.86元及自2018年4月14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按《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贷款合同》、《展期协议书》的约定计算);二、被告孙玉静、邓泽林、北京汉铭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对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公证费30 000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被告孙玉静、邓泽林、北京汉铭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上述第一、二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有权向北京裕源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孙玉静、邓泽林、北京汉铭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369 元、保全费5000元及公告费(以实际发生为准),由被告孙玉静、邓泽林、北京汉铭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5-13
发布时间
2019-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京0102执11662号
立案日期
2019-05-13
执行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521334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邓泽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722614899K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5号4幢2层2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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