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潘凌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81********01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81民特663号 |
案号 |
(2021)浙0381执60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申请人潘凌浩应支付申请人王景工程款20000元,分期支付,定于2021年6月14日前偿还5000元,于2021年9月21日前偿还5000元,于2022年1月27日前偿还10000元(款汇至王景开户于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 4803 3943 4996 874);若申请人潘凌浩未履行上述任何一期还款义务,申请人王景有权就以20000元为基数的剩余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