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74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5民初3903号 |
案号 |
(2019)苏0505执2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截至2018 年12 月 1 日止,被告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派纳维森(苏州)线束系统有限公司货款 317564.32 元, 由被告于2019 年 8 月 31 日前给付原告117564.32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200000元(开户名:派纳维森(苏州) 线束系统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 业 银 行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科 技 支 行; 账 号:10-551101040003161);二、上述付款如有一期违约,原告派纳维森(苏州) 线束系统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未给付部分一并申请执行,且被告需承担以未给付部分自2018年 12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 6%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三、被告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履行完毕上述付款义务后,原告派纳维森(苏州)线束系统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6064元,减半收取3032元,诉讼保全费2270元,合计5302元,由法院退还原告派纳维森(苏州)线束系统有限公司,被告湖州南浔遨优电池有限公司负担部分,由其直接交付至法院(户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商业街支行;账号:6228400406138865262)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时间 |
2019-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苏0505执267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18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35242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503307451666R |
登记机关 |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京杭路8号3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