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衢州农得惠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28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721民初1140号
案号
(2019)闽0721执9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顺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衢州农得惠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林辉食用菌经营部支付所欠货款437166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4.35%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为年利率5.7%从2018年11月26日起计算至还清货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42元,减半收取计4021元,由衢州农得惠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案受理费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顺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9-19
发布时间
2019-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闽0721执960号
立案日期
2019-09-19
执行法院
顺昌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3716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贺荣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800052840802B
登记机关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衢州市衢江区峡川镇工业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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