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那木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502********2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2502民初6157号 |
案号 |
(2021)内2502执恢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图雅、那木拉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 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田青122只羊的折价款183000元及承包费15600元,共计1986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17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