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小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203********444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01民初3153号
案号
(2021)渝0101执51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01民初3153号调解:一、若被告邓小燕于2021年3月1日前返还原告李乐兴借款2万元,则原告李乐兴自愿放弃有关利息的诉讼请求;二、若被告邓小燕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条履行,则被告邓小燕还应以未返还的借款为基数,自2019年8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原告李乐兴支付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6-10
发布时间
2021-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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