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冷玉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24********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8民初7429号 |
案号 |
(2021)京0108执106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确认原告胡继东与被告冷玉文于2016年10月12日签订的《股权认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代持协议》于2020年4月24日解除;二、被告冷玉文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原告胡继东返还股权认购款100万元;三、被告冷玉文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胡继东返还股权认购款100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以未付款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按年利率4.75%为标准计算);四、原告胡继东与被告冷玉文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1 400元,为减半收取,原告胡继东已预交,由被告冷玉文负担,于2020年12月31日一并支付给原告胡继东。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