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433********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433民初1560号
案号
(2021)川3433执1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冕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吴川退还原告罗静工程保证金70000元及违约金10000元合计80000元,此款限于2021年1月15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950元,由原告罗静负担475元,被告吴川负担475元(此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2-23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