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漳州市华美达大酒店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2815****
执行依据文号
漳龙文劳人仲案[2020]135-2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4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劳动关系于2020年7月17日解除,被申请人应为申请人办理离职手续。二、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的工资共计101920元。三、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09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飞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0366281533X2
登记机关
漳州市龙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圳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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