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卫青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4********04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202民初1219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7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卫青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沈家营支行借款本金83355元,透支利息5097.82元,应收费用7475.88元;并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支付自2020年1月3日起至全部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43元(已减半),由被告卫青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