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文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9********5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113民初438号
案号
(2021)鄂0113执4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高文杰欠原告苏勇借款本金3852000元及利息(以欠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本金300000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剩余本金3552000元及利息,逾期还款,原告苏勇可就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荆州市四维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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