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文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9********5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113民初421号 |
案号 |
(2021)鄂0113执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北今古传奇印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武汉市洪山区九坤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借款期内的利息为180397.26元,逾期利息以5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5年7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高文杰和被告荆州市四维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湖北今古传奇印务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