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向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3********11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23民初2489号 |
案号 |
(2021)云2923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祥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家庭共同财产除电动车一辆归被告舒洪根所有外,申请人舒洪根放弃对其余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将其所享有的份额部分折抵小孩抚养费后,由被执行人郭向丽对申请人折价补偿120000元,该款项分两次支付,限于2020年1月24日前支付6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6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祥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