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勇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6********07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20民初7666号 |
案号 |
(2021)沪0120执51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宋勇杰、陆凤英共同支付原告沈华平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元、利息500,000元,合计2,500,000元;支付方式:先付本金,后付利息,于2021年5月30日前支付10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200,000元,自2021年8月起至2021年12月止(共5期)每月月底前支付300,000元,余款利息500,000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付清;若两被告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原告可就余款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时间 |
2021-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