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飞达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4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 2018)豫1003民初160号 |
案号 |
(2019)豫1003执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917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280元,减半收取640元由被告承担,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本判决时一并返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2-12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017444500XQ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尚集产业集聚区昌盛路西段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