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百炼氟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7民初00352号 |
案号 |
(2019)浙07执8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晓光、虞云新、江西百炼氟材料有限公司、张越康、周荷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稠江支行代偿贷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3851857.218元,合计23851857.218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1059元,由被告周晓光、虞云新、江西百炼氟材料有限公司、张越康、周荷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19-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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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越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681054435018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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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泗沥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