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11********1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6民初20682号
案号
(2021)京0106执36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健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于泽伟借款本金600 000元,并自2018年1月1日始,按照2020年8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于泽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 900元,由被告田健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