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一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28********0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兵1202民初672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兵1202执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郝一澎偿还原告周永斌欠款231 571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郝一澎逾期未付款,则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35%计息,由被告郝一澎向原告周永斌支付利息;三、原告周永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4774元,减半收取2387元,邮寄送达费30元,共计2417元,由被告郝一澎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