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一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228********0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兵1202民初672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兵1202执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郝一澎偿还原告周永斌欠款231 571元,于2019年10月30日前付清;二、如被告郝一澎逾期未付款,则自2019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4.35%计息,由被告郝一澎向原告周永斌支付利息;三、原告周永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4774元,减半收取2387元,邮寄送达费30元,共计2417元,由被告郝一澎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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