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华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306********AX9N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91民初2571号
案号
(2021)皖0191执1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浙江华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4十日内向原告安徽天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00000元及违约金(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此后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时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40元,减半收取为2270元,公告费400元,共计2670元,由被告浙江华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章永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MA288RAX9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诸暨市山下湖镇华东国际珠宝城综合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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